问题内容
我县巡游出租车拉客人至焦作市区后,能否在固定地点排队拉返回我县的客人?
专业回答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事项中应当明确经营区域等事项。根据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过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如果违反此规定,按照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进行处罚。此规定主要是防止出租汽车异地驻点经营行为,避免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预约出租汽车也应按照出租汽车执行该《规定》,如果在车辆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已经被预约返程的,则返回时可以载客,但不允许在异地临时预约载客返回车辆的许可经营区域。
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超过许可经营区域的经营行为另有规定的,以及对该项经营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与本规定有不同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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