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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班车延续经营

  日期 :2020-07-18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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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在实行接驳运输后,是否可以办理延续经营?是否有相关的行业规定? 如果不可以,是那条法律规定禁止的?
专业回答
您好,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到期后,如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强制退出;如符合延续经营条件,一是可调整发班安排,避免凌晨2时至5时停车载客休息;二是发班安排无法避开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应当实行接驳运输。鼓励接驳运输企业实行分段式接驳运输,实现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当日往返。
  相关文件,可通过我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询《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7〕208号)及相关解读,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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