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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电召

  日期 :2020-07-19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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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我县出租汽车经营者成立电话召客平台,以预约方式定额收取乘客费用,载客从乡镇到县城,是否符合电召服务,是否合规?
专业回答
您好,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推广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等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建立完善电召服务管理制度。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或者接入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提供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并纳入出租汽车专用收费项目。
  请参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中有关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相关要求。
  《行政许可法》中已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地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具体规定由地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同时您可以要求行政机关予以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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