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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关于见证人的理解

  日期 :2020-07-09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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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关于对见证人的部分,人数有要求么,比如必须两人以上,要不要记录电话、身份证号等,必须是有关基层组织、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公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代表么?如果拒签的,说明情况,在相关证据材料上记明拒绝确认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这里所说的盖章是可以盖执法人员的个人章么?可以不用手动签么
专业回答
您好,相关单位已与您电话沟通,感谢对交通运输部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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