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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的发条解读

  日期 :2020-07-10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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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中的第四条考核评价结果中的第(三)条,“所有的施工、监理合同段考核评价结果均合格,工程项目总体考核评价结果方为合格” 如果公路施工项目有一个施工合同段发生了一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那么该施工合同段考核评为不合格,通过以上条款要求,是否整个工程项目总体考核即为不合格。
专业回答
您好,(1)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第四条考核评价结果中(五)规定,发生1起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施工单位(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合格,负有直接责任的监理单位(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当合同段发生了一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时,平安工地考核结果直接评为不合格。
  (2)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第四条考核评价结果中(三)规定,所有的施工、监理合同段考核评价结果均合格,工程项目总体考核评价结果方为合格。
  (3)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第四条考核评价结果中(四)规定,施工、监理合同段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该施工合同段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复评。
  此复。感谢您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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