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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号来电 据香港大公网报导,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29日三读通过《旅游业条例草案》。议案得到 根据后,香港政府将筹划创立“旅游业发展监管局”(旅监局),对中国香港旅游业发展开展总体规管。香港特区政府还将拟订有关的附设法规,递交立法会决议。
据报道,创立“旅监局”能够健全出牌规章制度,包含引进以银行担保方式存缴担保金、为导游员及带队开设法律规定出牌规章制度等对策。
除此之外,“旅监局”亦有权利惩治各种不良行为,比如逼迫买东西等。
为保证缓冲期圆满,新规章制度全方位起效后,全部现行标准旅游地区代理的支付牌照,及其由中国香港旅游业发展议院传出的导游证和领队证,均会再次合理,直到相关支付牌照和有效证件期满,或最新政策管规章制度起效时间后3个月,以时间较后面一种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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