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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发展改革委布署规定,经省委愿意,省发展改革委此前下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促进进一步减少较高的国有制景点门票价钱和配套设施服务项目价钱,推动河南省旅游业发展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大众幸福感。
《意见》确立了本次减价工作中的基本准则:一是促进更大范畴和更大幅度减价,对2018未减价或已减价但减价不及时的旅游景区,促进进一步减价;二是关键标准旅游景区配套设施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减少较高的配套设施服务项目价钱;三是以成本费监审或成本费调研为基本,融合国有制旅游景区公益性特性,有效综合本省不一样级别旅游景区、跨省类似旅游景区及景点门票与配套设施服务项目比较价格关联;四是按照要求管理员权限,等级分类执行,有序推进减价各项任务。
《意见》明确提出,该轮减价将关键减少较高的景点门票价钱和配套设施服务项目价钱,在其中配套设施服务项目价钱包含交通车(含区间车、电动观光车等)、泊车、锚链、旅游船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景点门票和配套设施服务项目综合性价钱超出200元、来回交通出行花费超出40元的旅游景区被列入减价范畴,促进价钱重归有效区段。
减价力度层面,《意见》强调,在进行标价成本费监审或成本费调研、价格评估基本上,减少较高的景点门票价钱和配套设施服务项目价钱,减价力度正常情况下为20%~30%。
《意见》规定,今年九月份份后,全国各地要确立减价计划方案并向社会发展发布,保证今年我国减少国有制景点门票价钱和配套设施服务项目价钱工作中获得显著成果。
另据统计,自2018《河南省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实施方案》下发至今,全国各地大力开展减少国有制景点门票价钱工作中。2018,我省现有71家国有制景点门票减价或完全免费,减价力度最大的超20%(没有免费参观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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