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吉林省什么时候取消4.5吨以下货车双证,取消后行车证应该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如果是营运用不用改成非营运?报废年限又是多少年?
专业回答
您好,我部已于2018年12月25日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修订前,自2019年1月1日起,对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管理,暂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该通知仅对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进行了要求,未涉及车辆报废年限相关问题,我部相关单位正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进行修订,未发布文件前,仍应按原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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