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价网
网站首页 火车 汽车 机票 公交 地铁 酒店 旅游 景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全站头部广告--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汽车> 道路运输证(待理证)

道路运输证(待理证)

  日期 :2020-07-16  来源 :   浏览 :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问题内容
什么情况下会让车主持有《道路运输证(待理证)》,持有待理证是否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换回《道路运输证》?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专业回答
您好,本栏目已将您的留言转至相关单位,得到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道路运输证》分为主证和副证,客货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其中副证就是俗称的待理证。《道路运输证》副证现在主要作为年审签注和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时使用。换发、补发时单独使用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根据《道路运输工作规范》第十四章“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道路运输证》换发期间,为不影响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留下《道路运输证》主证,凭《道路运输证》副证继续准予运输,并在《道路运输证》副证中注明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道路运输证》补发期间,为不影响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凭《道路运输证》副证继续准予运输,并在《道路运输证》副证中注明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另外,在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机关对《道路运输证》采取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在证据先行证据登记保存期间,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凭《道路运输证》副证或者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标签: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
继续阅读下方的相关内容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全站尾部广告--手机版)
这里是一个公告文字,可以去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首页底部文字--修改!
京ICP1234567-2号   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