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行业标准《旅游民宿设施要求与服务规范》此前颁布,它是黑龙江度假旅游民宿客栈的首例行业标准,要求了度假旅游民宿客栈的专业术语和界定、基础规定、自然环境和设备规定、服务项目规定、监管与改善。
规范中确立,度假旅游民宿客栈就是指运用城镇居民具有住房、庭院室内空间、闲置不用工业厂房等闲置不用資源,及其根据租用、承揽、合伙等方法得到承包权,经营人融合本地历史人文、绿色生态、自然风光与环境与资源,为宾客感受本地风俗文化、领略到建筑装饰设计文化艺术及其度假旅游,出示有特点、有品位或有主题风格文化艺术的互动型、体验型、沉浸式体验的体会,以旅游服务主导的场地。民宿客栈主人家是民宿客栈的具体经营人。
规范中对度假旅游民宿客栈的基础规定包含,运营场所应合乎本管辖区内的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整体规划、所在城市相关民宿客栈建设规划和資源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无自然灾害和其他危害信息安全的安全隐患;应合乎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性等相关要求与规定,获得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证件和批准,应积极申请办理公安机关检查系统软件;有健全的给水排水设备,饮用水(包含备用水资源和二次供水)应合乎有关规定;应出示早饭,宜出示午饭、晚饭;从业者应历经环境卫生学习培训和健康体检,执证上岗;服务应根据适度方法以文本、图型方法在显著部位公示公告,并标出上班时间,收费标准新项目应实价,诚信为本;民宿客栈主人家应按时向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申报调查统计数据信息,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紧急事件等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