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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书面通知拒载扣10分,总计周期时间达20分中止运营
羊城晚报网络媒体新闻记者严艺文报导:前不久,广州交通局拟定了《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下称“建议稿”),拟对汽车出租司机违背有关行业规范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个人行为推行计分管理方法,不一样级别计分得分需考虑不一样标准才可以给予消除。群众可于6月26日前明确提出建议。
建议稿确立,广州签发的《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是司机在广州市从业汽车出租运营服务项目的职业资格证。汽车出租司机不可另外拥有从业资格证类型为“巡街汽车出租”和“互联网预定汽车出租”的《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交通出行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对汽车出租司机违背有关行业规范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个人行为推行计分管理方法,记分周期为每一年3月1日至第二年7月31日,每一个记分周期内计分积累测算。对汽车出租司机一次违规行为有二种之上交通违章情况的,各自计分。对汽车出租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从业巡街汽车出租和互联网预定汽车出租运营服务项目都是有违规行为的,计分积累测算。一次计分的得分分成20分、10分、五分、2分四种。
依据计分规范,巡街汽车出租司机计分20分的状况包含侵吞、借于、租赁、修改《道路运输证》或是《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3种情况;计分10分的包含不依照有效线路或是旅客规定的线路行车、无书面通知半途停止载人、无书面通知拒载等8种情况。
网络约车司机计分20分的状况包含未获得运营批准、私自从业或是变向从业网络约车生产经营,个人财产的网络约车交给别人运营的等5种情况;计分10分的包含没经旅客愿意,无书面通知未按服务承诺抵达承诺地址出示预定服务项目、中途甩客或是有意绕路行车、违反规定收费标准等7种情况。
建议稿明确提出,汽车出租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积累计分10分(没有10分)下列的,该周期时间内的计分得分全自动消除;一个记分周期内积累计分10分(含10分)之上不够20分的,报名参加相对的运营服务项目业务学习后,该周期时间内的计分得分给予消除;一个记分周期内积累计分达20分的,自做到生效日,司机应中止运营,将职业资格证件交还交通出行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并在90天内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证学习培训,经考试通过后,领回来职业资格证件,原积累计分得分给予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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