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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LNG接收站项目是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令?

  日期 :2020-07-16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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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唐山LNG项目是落实国家天然气产供储销政策,落实蓝天保卫战政策的重要建设项目。依照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27号令第六条规定,接收站安全条件审查应该有省级港航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目前河北省港航局对接收站安全条件审查不受理,理由是2013年7月1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复函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厅的文件。 现咨询交通运输部,LNG接收站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执行那个文件?由什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专业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厅水字【2012】4号)等规定,港区内的LNG接收站(纳入港口经营许可范围的除外)及其输送管道等附属设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港区内的LNG码头,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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