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本人想开一间三类汽车维修店,但本人只持有出租方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并没有产权证明,是否可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专业回答
您好,请参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第十一条内相关内容,其中第一款明确规定“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已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地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具体规定由地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同时您可以要求行政机关予以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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