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全国统一取消省界收费站,本来是利民的好事,可是一到高速口发现,ETC升级不能使用,许多车辆无法使用,而且高速收费比原来贵了,我就想问问,要涨价明说,借着利民的事来宰老百姓,怎么做的出来?
专业回答
您好,经与山西省ETC发行服务机构核实,来信人ETC绑定账户状态正常,已指导来信人前往客服网点检测ETC设备,来信人对处理结果满意。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各地客车的收费标准没有进行调整,通行费出现有增有减的情况,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费额取整规则发生了变化。取消省界收费站前,为提高人工收费效率,各地高速公路通行费普遍采用“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规则将收费金额取整到5元的整倍数,实收金额并不完全等于应收金额,如将4元或6元都统一取整到5元。取消省界收费站后,ETC车辆收费金额精确到“分”,人工收费车辆收费金额精确到“元”,实收金额等于应收金额,如该收4元收4元,该收6元收6元,不再取整为5元整倍数,由此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会发生变化,有增有减。二是收费方式发生了变化。取消省界收费站前,由于技术原因,对车辆从甲地行驶到乙地的行驶路径无法精确识别时,一般会遵循“最短路径”的原则收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通过ETC门架,可以精确识别车辆行驶的实际路径,收取的通行费就是实际行驶路段的费用,即“走多少路,收多少钱”。
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后,我部要求各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等文件确定的 “两个确保”和“一个降低”的要求,科学合理核定本地本区域的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介于计重收费状态下空载标准和满载标准之间,空载、轻载货车收费金额会增加,重载、满载货车收费金额会减少。以贵州为例,六轴货车(车货总重限值49吨)通行贵州高速公路时,行驶同样的路径,当车货总重大于36.1吨时,收费金额会较以前下降,车货总重小于36.1吨时,收费金额则会上升。由于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车中超过60%都是重载、满载货车,在实施车轴型收费后,再叠加5%的通行费优惠,大多数货车的收费金额都是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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