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价网
网站首页 火车 汽车 机票 公交 地铁 酒店 旅游 景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全站头部广告--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汽车> 机动车维修企业在备案中环境保护措施的问题

机动车维修企业在备案中环境保护措施的问题

  日期 :2020-07-10  来源 :   浏览 :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问题内容
机动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三类)在备案中的环境保护措施,需要企业提供什么相应的材料?
专业回答
您好,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第十二条要求,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指: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或《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8189)中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的环保措施材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2018第1号令)规定,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或有喷涂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经营者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可作为环境保护措施备案材料。

标签: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
继续阅读下方的相关内容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全站尾部广告--手机版)
这里是一个公告文字,可以去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首页底部文字--修改!
京ICP1234567-2号   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