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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七日内中的七日规定

  日期 :2020-07-13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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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中,执法部门应当于先行登记保存之日起七日内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七日”按自然日算的话,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六条有冲突。比如:9月26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国庆七天假期,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10月3日还是10月8日?
专业回答
您好,本栏目工作人员就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咨询,得到答复如下,供您参考: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六条,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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