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2006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的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的解释。
具体问题如下:(2006年第3号)
1、A地公路建设项目沿线自筹来的资金,是否只能用于A地公路建设项目?
2、A地公路建设项目沿线自筹资金的结余资金是否能用于其他的公路建设项目?
3、A地公路建设项目是否能搭乘其他已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
专业回答
您好,1、留言中援引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已经废止。根据现行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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