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我之前提问59527740,三亚有租车公司,出租了几百辆无营运证车辆给司机从事网约车服务,该公司明知司机从事网约车或线下接单,请问这样是否违法。按照交通部之前查处黑车适用的《无证照经营管理办法》,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也属于违法。
已经收到回复。但是提问中的租车公司不是平台公司,只是车辆提供方,提供无证车辆给别人在其它平台公司下面从事网约车服务或线下服务。这车辆提供方是否适用于答复中的《网约车。。。暂行办法》管辖并被处罚?
专业回答
您好,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适用《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进行处罚。由于出租汽车管理为属地管理,具体处罚情况请咨询当地行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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