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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证办理

  日期 :2020-07-09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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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你好!我与2019.12月从河南买了一个二手危险品牵引车头,在河南是正常营运的车,手续和保险都符合国家规定,提到新疆哈密,牌照都落好啦,车辆也合格,在办理营运证的时候,他们说我营运档案里面少一个燃油核查表,我又回到河南找到那个燃油核查表,然后当地交通部门又出了书名证明,拿到哈密,他们说是假的,就是不给办理,让他们去核查也不核查,往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谢谢!
专业回答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18〕155号)要求,“第五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对于已经取得营运手续的在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因所有权转移、转籍、经营期延续等需要重新核发营运手续的,不需要对相关车辆进行达标核查”。上述有关规定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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