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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揽客,已上车乘客愤怒下车,怎么罚?

  日期 :2020-07-15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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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第四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对于这样一个案例,一名乘客上了一个巡游出租汽车,这个出租车的司机,开车两分钟后,又停下来,招揽其他乘客,在司机和路边等车的人交谈的时候,原来的乘客要求司机开车,未果,乘客愤而下车,并打12328服务热线投诉。这种情况,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47条第2项的规定,“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对这个巡游出租汽车进行处罚吗?
专业回答
您好,本栏目仅向公众提供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的查询指引服务,无法为您就具体信息进行判定。请参看《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内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应合理、合法地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于在执法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请以正式公函的形式向上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咨询,由工作人员出具书面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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